“紧箍咒”现身
广电审核手游已成定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发出后,从业者的反应不一,对业内如腾讯这样的巨头来说,《通知》中强调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ICP资质、软件著作权及游戏版号等四个证件的都不是难题,无非是时间有一定的延长而已,但这种延长实际上良性的,大型公司的工作通常需要更加严谨,因此延长的时间实际上可以进行更多的内部测试,将更严谨的产品带给用户。而且,相对中小厂商而言,大型厂商实际还会获得更多的地方政策扶持和优惠待遇,这也会使大型厂商愿意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著作权和游戏开发上去。因此,大型仓上实际上是欢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因为这会保护大型厂商自己的著作权,规范整个市场,所以这部分厂商在这次的讨论中几乎没有发声,也就是俗话说的“闷声发大财”。
但对中小厂商而言,事情就远非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了。首先,有厂商声称新规定下发后,游戏出版申请的时间被拉长,这严重阻碍了在游戏产业中的创业者和游戏创新,甚至还出现了“外行领导内行”这样激烈的说法。更有甚者还发起“众筹签名”,想要联名提请国务院法制办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一片喧嚣中,似乎这个通知并不被大家看好。不过正像我们开始所说的那样,事情远非这么简单。
首先,表达最激进言论的公司,实际上已经有游戏完成审核,但其推出的游戏与之前的已经推出的游戏有着高度的相似性,而且著作权人相同。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经要求其做出合理说明或进行彻底修改。那么这样看来,事情就有些脉络了,《通知》的发布,标志着中小游戏公司将游戏简单改头换面后再大把赚钱的时代已经终结,面对利益受损的界面,游戏公司自然要作为“小媳妇”出来控诉一番,博取一番同情。但说实话,这类行径终究还是会被“扒皮”,昭然于天下,实在不值得同情。至于说“外行领导内行”的说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人或许不懂手游市场,但他们应该是站在更高层面上来看待问题,懂得国家法律法规,懂得著作权就可以了,这一点从《通知》并没有涉及到更细化的游戏运营方案和推广方案就可以看出,虽然这两项里有更多的乱象需要规范。
接下来是发起“众筹签名”的部分,其声称《通知》中要求的文网文、ICP资质、软件著作权及游戏版号都具备不低的门槛,对独立开发者和小公司都不是能够玩转的。这种说法看似合理,但细想起来却有站不住脚的地方。如果不进行这类资质申请,开发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出现问题如何解决?这都是时下游戏开发者关心的重点,而对这些避而不谈就是一种变相的“耍流氓”,方便了一个游戏,却会坑害更多游戏开发者的利益。同时,还有其建议建立的文化分级制度,这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但连受众更为广泛的电影,为了分级制度已经讨论了接近二十年还没有结果,这显然是一种以看似“政治正确”的观点来“绑架”民意的做法,目的实际就是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现在我们回到《通知》中强调的文网文、ICP资质、软件著作权及游戏版号,这四个部分实际上代表着国家已经将游戏出版的地位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层级,其要求已经比纸质出版物更高了。这也是有数据支持的:在奇虎360发布的《2016年游戏行业趋势报告》中显示,2015年手游数量约为25000款或以上,较前一年数量增长80%;在游戏工委发布的《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中显示,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游戏约750款,其中移动游戏占370多款。海量的上线游戏数量和可怜的审批上线数量对比,可以说,接近99.99%的游戏都是未经审批就进行运营的,这里面有多少游戏有多少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谁也不知道。再联想之前重拳整治电视盒子的做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动作也就可以理解。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下发后,可以进一步杜绝市场上的乱象,至少被众多家长痛恨的色情画面不会出现,而对著作权的保护也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抄袭、多包替换加昂被压制在一个较低的程度上。此外,游戏的品质也将得到有效的提升,申请时间的延长也意味着厂商将会更注重品质,过去那种“捞一票就跑”的心态也将不复存在,细水长流的运营方式和谨慎的开发态度将有可能成为市场的主流。
最后是提醒,只要涉及到申请资质之类的,聪明的商人总会想到类似代办、加急之类的赚钱方式,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还正式发文进行了说明,重申移动游戏出版审批中不收费,在其他的游戏出版审批中也不收费。同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不允许不具备资质的单位申报游戏作品出版审批,也从未授权或指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所谓“代办版号”的中介服务。对“代办版号”等业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持明确反对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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